将固体废物倾倒在闲置地块上有什么后果?
近日,城网君从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大良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大良生态环境所”)获悉,该所对辖区内的闲置地块进行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某闲置地块倾倒了大量的白色的固体废物,大良生态环境所随即开展深入调查。
通过附近居民的走访及相关企业的视频监控调阅,执法人员经过细致地排查,最终锁定作案的某车辆的作案情况,再根据车辆运输者的深入调查,全链条查出固体废物的产生单位及固体废物的相关偷倒人员。经核查,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将过期的油漆产品(后经鉴定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无资质的个人实施处理,该无资质的人员通过某熟悉闲置地块人员的指引,将固体废物倾倒在闲置地块上,导致本次偷倒事件的发生。
由于该倾倒的固体废物已造成生态损害,大良生态环境所在采取应急处置的同时,对企业、无资质的处置的人员及闲置地块指引人员全面开展生态损害赔偿,最终上述单位及涉及的人员履行相关的生态损害赔偿费用约18万元,现已环境修复完毕。但该案件已立案处理,后续对涉案的人员实施处理。
近年来,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的事件频发,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大良生态环境所对本案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者及乱倾倒者都进行了全链条打击,对非法倾倒的人员起到了有力遏制的作用。
大良生态环境所表示,按照“谁产污、谁治理;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当事人实施生态环境污染行为,不仅要让当事人依法承担行政处罚责任或刑事责任,还要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让“产废人”、“非法倾倒人”把受损的生态环境修复好,让污染者最终承担高昂的违法后果,最终有利于实现守护绿水青山的目标。
来源:大良生态环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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