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error 于 2024-1-12 11:05 编辑
近日,获悉,北滘一商家“顶风作案”,将“官翻机”当全新机销售,被立案查处。
据了解,北滘市场监管所联合镇公安部门对辖区内某商品销售单位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销售单位正在销售的燃气灶、洗碗机等商品质量存疑,随即联系品牌方派员到现场进行确认。
经品牌方认定,现场存有的某知名品牌燃气灶65台、洗碗机2台、冲泡茶饮机1台以及气泡水机1台均为“官翻机”,上述商品应当在包装上或机身上标有“优惠品”或“翻新机”等字样才能进行销售。
但该销售单位在销售上述商品时,是按照正常质量状况的价格进行销售,并未如实在上述商品中标示“优惠品”或“翻新机”,也并未告知消费者商品属于“官翻机”的信息。
该销售单位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构成在销售商品“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根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上述商品予以扣押,并对该销售单位上述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什么是“官翻机”?
官翻机一般是指销售时,购买15天内出现品质问题的机器,品牌方按照国家“三包政策”,进行退换货处理,并将问题机器进行回收;并由原品牌厂商对产品的不良性能进行修复,使产品达到可正常使用的标准,并在对产品的外观进行翻新处理后,再重新销售的机器。官翻机一般需在包装上或机身上标有“优惠品”或“翻新机”等字样才能进行销售,且价格一般会比全新机价格优惠。
顺德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如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举报投诉。
来源:顺德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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