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楼企相邻的问题,工业噪声扰民的情况时有发生,噪声污染防治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民生问题。
日前,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大良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大良生态环境所”)根据摸排线索对辖区内的重点涉噪声企业开展专项执法,发现一家企业存在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的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据悉,这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大良街道生态环境部门首次对噪声超标企业开出的首张“噪声”罚单。
大良生态环境所执法人员通过摸排线索,到达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有噪声产生。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该企业的混凝土搅拌站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现场检查时产生的工业噪声较大,已有造成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执法人员立即委托检测公司有限公司对该企业的厂界进行噪声采样检测。后经检测,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夜间),该企业的三个检测点位均存在噪声超标的情况。
该企业存在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排放噪声、产生振动,应当符合噪声排放标准以及相关的环境振动控制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的规定,大良生态环境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案已立案查处,并作出罚款人民币55000的行政处罚。
这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大良街道生态环境部门首次对噪声超标企业开出的首张“噪声”罚单,这是企业漠视相关的法律法规,违规夜间施工所造成的后果。若企业日常加强内部管理,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将避免上述处罚的发生。大良街道生态环境部门也将持续监督,确保企业问题整改到位,严格实施降噪措施,还“静”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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