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看,他们家多霸道,花园围栏不仅仅用砖和水泥砌起来,还砌那么高!”
“法官,你可别听他乱说,我们都是严格按照物业标准来弄的。”
这是在德和社区和解工作室的一幕。某天,邱大叔找到了我们,“你们要给我主持公道啊,一楼的房子采光本来就差,被隔壁那户人这么弄,我家就更潮湿了!”
原来,邱大叔的邻居钱大姐当初买1楼的房子,是因为开发商承诺门前被木栏围起来的花园可以作为赠送面积,但日子久了,木栏不仅被雨水打湿,甚至被虫蛀了,于是钱大姐便打算把木栏换成砖墙,为了以防老鼠等小动物进到自家花园,她还擅自把砖墙高度砌到1.3米。
“以前的木栅栏最起码是有缝隙的,可以透光,现在被他改成了1.3米高的砖墙,你们去我家看看,白天都要开灯,太不道德了。”
第一次的调解不欢而散。了解到邱大叔的诉求,派驻该工作站的彭晓辉法官说道,“这件事情属于邻里纠纷,如果诉诸法庭,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关系只会越来越僵。刚好邱大叔找到我们和解工作站,调解才是最佳解决方案!”
于是,大良法庭庭长廖亮在了解了情况后,立即与立案庭副庭长李晓芹共同协商调解方案,联系了大良司法所、城市执法局、自然资源所、德和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再次把两位邻居约到了德和社区和解工作站,大家坐下来,面对面把问题沟通清楚。“我们今天把大家聚到一起,有城市执法局的同事,和你们当事人双方,是为了更好缓解你们的邻里矛盾。”
大家在现场依旧各有各的说法。
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一行人来到了邱大叔和钱大姐的家里实地走访。
“你们看,这外面很多绿化,我们家老是有老鼠跳进去,有一次还有蛇爬进去了,我才打算砌砖墙。”
此时,钱大姐提出小区的业主代表曾经订立过一份章程,里面有写到“一楼花园围栏不得超过1米。”
“小区有规定,那我们就严格按照规定高度来建,但是既然规定了高度,说明是可以建围栏的,我可以接受降低高度,但是不接受把整个墙给拆了。”
“那不行,你这个墙会影响我家的通风和采光。”
钱大姐退了一步,但邱大叔却不同意解决办法。调解再次陷入了僵局。
“钱大姐说小区有规定,那我们是不是可以从这份规定入手进行调解呢?”这么想着,彭法官找到了小区物业公司。
“小区在刚建好以后的确有一份规定,但业主委员会到期却一直没更换,所以这份规定也有部分业主是不承认的。”物业经理说道。
“表面上看是对邻居不满,但物业也存在一定的职责缺失,要想彻底把这个纠纷从源头化解,还是要从小区整体入手!业委会或许是个突破口,可以代表和维护小区业主的权益和利益!”彭法官找到小区业委会,希望可以找到小区花园围栏的规定标准。
了解过后发现,原来该小区的业委会成员任期已满,一直还没有更换。小区物业也认识到了业委会的重要性,于是开始张罗着重新选任。
业委会重新选任后,在公正的立场上商议并重新制作了《花园改造标准》,统一围墙的范围、高度、颜色和特别说明外围、构建物等注意事项。
有了这份《花园改造标准》,一切都有据可依。
“钱大姐,降低围墙高度是必然的,因为你这个不符合小区的规定,或者采用别的围栏,不要影响邱大叔的采光通风,我们都应该多一分理解。”
“邱大叔,你看看钱大姐已经让步了,高度是在你们小区订立的标准之内,而且大家都是邻居,住在一起也是缘分,现在钱大姐退了九十九步,你就退一步,这个矛盾不就解决了?”
“行,那他们先拆,高度降低,我的心结也解开了。”
至此,这场邻里纠纷,化解了。
“省钱,省时,省力,在德和社区工作站也可以寻找法官帮我们解决问题,太方便了!”德和社区的钱大姐由衷的感叹。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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