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底,物业公司起诉刘先生要求其支付拖欠的物业费与逾期利息,案件进入顺德法院诉前调解程序,刘先生向调解员反映了相关情况。“我的房子被邻居用来养鸡,物业公司竟然说不知情?没有给我应有的物业服务,凭什么叫我交物业费!”
原来,由于常年居住国外,刘先生在某小区的一套别墅一直处于空置状态,为防止他人破坏,刘先生在自家范围内修建了围墙。
邻居见到闲置的花园,于是购买鸡苗“丢”进刘先生的花园进行饲养,时间长达数年。刘先生在要求物业公司处理未果后,一怒之下不再支付物业费。
案子由大良法庭樊二彦法官承办,考虑到本案业主长期旅居国外,这次又急需赶回国外,简单的就案办案,不理会业主欠缴物业费的深层次原因,仅从程序上审结,非但不能实质性化解矛盾,反而可能轻视业主权益,影响到他对故乡的感情,甚至引发刘先生与其邻居之间的另案诉讼。
于是樊法官立即与立案庭副庭长李晓芹、特邀调解员董虹多次开会商讨案件情况,约谈物业公司到现场了解情况。
“这个业主常居国外,只能依赖你们物业帮他们看好这个‘家’,物业作为提供服务一方,理应保障业主们的合法权益。”樊法官说到。
“我们理解,但是刘先生家的围墙很高,我们日常巡逻有时候很难看到里面的情况,邻居进去养鸡这件事,我们也是后来才得知。有时我们巡逻经过,他们已经把鸡取出来,我们也很无奈!”
了解具体情况和难处后,李晓芹副庭长提出:“刘先生的家被用来养鸡,你们物业的确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刘先生这边也一样,物业提供了他们的服务,也理应需要支付物业费,但你可以就你的损失进行索赔,那我们互相理解,物业公司这边减免一部分物业费作为对刘先生的赔偿,刘先生也不用支付足额的物业费了,就不要耽误刘先生过几天出国的行程,你们看看这样可以吗?”
最后,在物业公司的配合下,放养在刘先生别墅内的鸡已被清理,刘先生不仅补缴了此前拖欠的物业费,还为物业公司后期巡逻查看提供了便利,物业公司也对因其服务不到位给刘先生造成的损失进行了补偿,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撤诉。
刘先生表示,虽其身在异国,但始终心系祖国和故土,时常挂念故居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能够在离开家乡之前圆满解决问题,让他感受到了家乡的温暖与司法的温度,在上飞机之前给法官和调解员通过微信发来了这样一段话:“行将离乡,徘徊宅居,一砖一石,莫不是亲历砌就。能在离开故乡前,圆满解决这件事,我们可以安心过日子了!不尽感激,无以言表。”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大良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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