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至大良街道古鉴村银翔路时,发现两辆电动三轮车停放在路边,旁边有群众正急速倾倒车上建筑垃圾,执法人员当场发现并制止。
经执法人员询问,当事人主动承认侥幸心理,企图采用三轮车小量装载并倾倒建筑垃圾的方式,以求逃避监管。最终,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大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防”为主,“打”“治”相结合,本月以来,已依法查处偷倒建筑垃圾行为4宗。
大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提醒,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城市环境卫生需要我们每一位市民群众共同维护。目前,我区正推行建筑垃圾“全方位、一体化、整链条”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行为。
相关业主或施工负责人可根据《关于自建房建筑垃圾处置相关管理的告知书》相关指引,进行备案登记;对发现存在偷倒垃圾的行为,大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
来源:大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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